深圳市智能化學會會費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會費收取、使用和管理,確保社團的健康發展和正常活動的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會費標準
根據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會費標準為:
1、常務副會長、監事長單位 30000元/年;
2. 副會長單位 18000元/年;
3、理事單位9800元/年;
4、會員單位3800元/年。
第三條 會費的收取
(一)會費收取時間按入會申請時間,當年收取當年會費,原則上不跨年,對跨年收取的會費應做好記錄。
1、經批準加入本會的新會員(或者變更會內職務的會員),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本辦法繳費標準交納當年會費。
2、會員未按入會時間交費的。延期半年,暫停其會員資格;一年內仍未續費的,學會視其為自動退會。
3、會員中途退會或被學會除名的,已交納的會費不予退還。
(二)會費交納原則上采用賬戶轉賬的方式,對于繳費不便的會員,可與秘書處商定其他繳費方式。
(三)會員單位當年發生經營虧損,或因經濟困難,無力按時足額交納會費時,可向學會秘書處提出緩交、減交、免交會費的申請,經學會常務理事會討論同意,予以緩交、減交、免交當年會費。
(四)收取會員單位會費后開具免稅發票,并應及時登記造冊。
(五)對未按照規定交納會費的會員,學會可采取以下措施:
1、發送會費交納催收函;
2、通過微信等在線工具提醒催收信息;
3、按《章程》暫停其會員資格;
第四條 會費的使用
會費使用堅持“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主要用于本會開展業務活動所需經費。
(一)會費使用范圍:
1、組織會員開展工作調查、理論研究和經驗交流等活動;
2、組織會員培訓、學習和考察等活動;
3、組織工作評比、獎勵先進、召開會議、對外宣傳等活動;
4、學會日常開展業務活動;
5、為會員提供服務等活動;
6、開展社會公益性項目;
7.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的其他支出。
(二)會費使用應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資產資金管理制度》等執行。
1、所有會費支出均須嚴格按流程審批;
2、費用支出必須取得真實的原始憑證,嚴禁偽造,變造票據;
3、費用票據必須分類粘貼,不得混貼;需將合法,有效的發票進行分類粘貼,并注明粘貼的單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根據發票分類內容及粘貼順序填寫報銷單.粘貼的票據必須整潔,平整,規范。
第五條 會費的管理
(一)學會設立獨立賬戶收取會費,會費收支情況向會員單位報告,接受會員單位監督。
(二)配備財會人員,實行會計、出納分設,加強會費收支管理,嚴格按章程規定管理使用會費。
(三)建立收支明細賬目,每年向理事會報告一次會費收支情況,本屆會費的收支情況由理事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并向全體會員公告。
(四)財會人員變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六條 本制度經第三屆第四次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后,從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