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能化學會團體活動制度
一、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會沙龍、會議、交流、考察等團體活動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團體活動主要指學會年度開展的,人數在10人以上的各類沙龍、會議、交流、考察等工作活動。
三、審批程序與規模控制
1、活動籌備時,應以書面形式擬定方案,內容包括:目的、名稱、時間、地點、議程、參加人員、規模、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擬邀請出席的人員等,報秘書處按流程審批實施;
2、團體活動方案審核通過后,秘書處應堅持精簡、務實、節儉、高效的原則,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把關,做到程序緊湊、主題鮮明、效果明顯;
(1)單次活動人數一般在100人(含)以下;
(2)活動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工作日;
(3)活動主題原則上不超過5個。
3、如活動內容、性質、規模等符合重大活動標準的,應按照《重大事項活動備案報告制度》進行報備。
四、經費開支與公示
1、加強經費的預算管理和控制。團體活動那個的經費開支嚴格執行學會相關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參考有關規定執行;
2、費用支出實行誰主辦、誰負擔的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或攤派費用;
3、團體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時應當提供審批文件、通知公文及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會議服務單位或培訓機構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發票等憑證;
4、對團體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臨時增加費用,應當按照學會相關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盡量采用銀行轉賬結算,避免現金方式支付。
四、紀律要求和責任追究
1、全體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團體活動安全管理要求。
(1)嚴格遵守時間安排,在規定集合時間內到達指定集合地點。
(2)注意團體活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攜帶并保管好個人身份證,手機、現金等隨身物品;
3、團結友愛、相互尊重、和諧相處,保持團體活動過程中愉快心情,不抱怨,不發牢騷;
4、統一行動,不單獨分散活動,言談舉止文明大方,維護團隊形象;
5、請及時查看并回應團體活動微信群內的信息。
6、對違反人員,將按學會《章程》,結合學會相關制度內容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通報相關部門處理。
(二)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秘書處發出團體活動短信或微信通知后,被通知者應及時作出接收反饋。
1、要求必須參加的人員,除因重要特殊情況,一般不請假;
2、因故無法參加的,及時告知辦公室協調其他公司級領導代為參加,并提供相應準備材料;
3、參與人員應按通知要求準時參加,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隨意退出活動,確因工作需要離開的,須所在單位向秘書處報告;
(三)按照精簡、務實、節儉、高效的原則,團體活動期間住宿、用餐等要求如下。
1、參加人員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禁止穿奇裝異服或不符合團隊活動的服裝;
2、參加人員在乘坐交通工具時,應養成時刻系安全帶,頭手不伸出窗外等良好的習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第三屆第四次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后,從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